空氣污染行為
2021-03-15
※註︰以下相關內容為截取整理部分條文或重點,非法條全文,完整相關內容請依行政院環保署(或各縣市環保局)公告最新或適用法條為準。
環保署 108 年 3 月 25 日環署空字第 1080019517 號 公告
|
法規︰空氣污染行為-第7項 |
||||
|---|---|---|---|---|
| 內容︰從事烹飪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異味污染物。 | ||||
|
違反者 |
公私場所 |
工商廠、場 |
||
| 罰鍰 | 可處1,200 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 可處 1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 | ||
|
其他 |
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情節重大者,得令停止作為或污染源之操作,或令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 |
|||
►可點我看新聞(來源︰南投縣環保局)︰南投縣環保局-FAQ:我為了方便把油煙直接排入水溝,這樣不行嗎?應該怎麼辦?
►可點我看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餐廳油煙排水溝 最高將開罰100萬
★小松改善成功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