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煙列管餐飲業
油煙列管餐飲業是指符合特定規模條件的餐飲業,例如營業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或座位數300個以上,以及燒烤、排餐館等業者。這些業者必須設置油煙污染防制設施,並依規定定期操作、清潔維護並記錄相關資訊。
詳細說明
Q:油煙列管餐飲業?
A:油煙列管餐飲業是指符合特定規模條件的餐飲業,例如營業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或座位數300個以上,以及燒烤、排餐館等業者。這些業者必須設置油煙污染防制設施,並依規定定期操作、清潔維護並記錄相關資訊。
列管對象
- 規模標準:營業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或座位數達300個以上之餐飲業;若同場所總計符合標準亦納入管制。
- 特定類型:以店面形式經營的燒烤業或排餐館;連鎖餐飲業、資本額達十萬元以上且營業面積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店面型餐飲業。
應遵行的法規與措施
- 污染防制設備:應設置集氣系統(氣罩)與油煙處理設備;集氣流速應達標準(上吸式0.5m/s、側吸式3m/s),處理量需大於集氣量。
- 設備維護與紀錄:應定期檢視、清潔保養,並記錄操作情形,相關資料保存至少兩年。
- 排放標準:不得於防制區散布油煙或異味;排放管道應設置於空曠通風處,建議距離住家至少10公尺以上。
- 檢舉管道:可撥打環境部專線0800-066-666或各縣市環保局專線(如台北1999),檢舉時請提供店名、地址及污染相關影像證據。

✅ 小松提醒:
不同營業規模和地區規範不同,建議業者們需要留意自身油煙狀況不同適時調整,平常也要留意排煙設備和風管的清潔與保養。
以上資料為網路綜合查詢可能會存在法條更新或說明有誤情形,請依環保局和各家廠商說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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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煙列管餐飲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