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 廚房集油煙罩之訂製及施作 |
油煙罩為一種集氣設施,其功用在將烹飪作業區排出或逸散出含油煙及臭味之廢氣,有效捕集並輸送至污染防制設備。
餐飲業廚房集油煙罩較常使用有四種樣式(如下圖所示),本公司可依顧客需求,訂製適合店家且符合環保署規定之集油煙罩與廚房煙罩,亦可提供其他特殊需求與尺寸之煙罩的訂購與廚房排煙罩安裝,如需進一步服務,可與本公司人員聯繫。
| 產品內容與購買資訊 |
| 名稱 | 樣式圖 | 參考案例 | 備註 |
|---|---|---|---|
| 樣式一 | ![]() |
![]() |
*製造說明: 1. 煙罩通常採厚度0.8mm, SUS304或SUS430不鏽鋼板製造。 2.實際尺寸與內容可依顧客需求製作。 |
| 樣式二 | ![]() |
![]() |
|
| 樣式三 | ![]() |
![]() |
|
| 樣式四 | ![]() |
![]() |
| 餐飲業油煙集氣設施規範 |
「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9條(空氣污染行為認定)
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之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散佈油煙或產生惡臭之行為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未裝置油煙或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
二、雖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但油煙惡臭或惡臭行為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上吸式氣罩 安裝法規
氣罩收集面應自烹飪設施垂直投影面向外延伸十五公分,且與烹飪鍋具上緣之垂直距離不得大於一百二十公分。
採上吸式氣罩者,其氣罩面集氣流速應達每秒零點五公尺以上。
※側吸式氣罩 安裝法規
氣罩收集面前緣與烹飪設施實際烹飪區域中心點或對角線交叉點之水平距離不得大於四十五公分,且氣罩面積應為實際烹飪區域面積之百分之三十以上。
採側吸式氣罩者,其氣罩收集面集氣流速應達每秒三公尺以上。
備註︰如遇氣罩邊界即為阻隔措施(如牆面等),實務無法向外延伸,建議調整烹飪設施位置

產品詢問
| 圖片 | 商品名稱 |
|---|---|
|
煙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