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力推環保夜市 呷美食顧健康

六月 15th, 2012 Posted in 5-3.新聞-餐飲油煙污染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台南市府力推環保夜市 呷美食顧健康

資料來源:臺灣時報

發布日期:2012614

內容:〔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的夜市享譽盛名,但小吃攤油煙四溢,遊客享用美食之餘不免滿身油煙味,對攤商健康也是一大威脅,台南市環保局決定推動環保示範夜市,輔導小吃攤加裝油煙防制設備,少用免洗餐具及飲料杯,希望台南夜市除美食之外,再以環保衛生提升知名度,吸引更多遊客。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設立環保夜市可以培養攤商及遊客正確的環保觀念,改善夜市給人油煙、髒亂及不環保等負面印象,希望業者在環保局輔導之下,加強自主管理,營造有特色、有秩序的環保夜市,才能讓民眾與觀光客逛得開心、吃得安心。

 

環保局調查花園、武聖、小北及大東等四處夜市,餐飲業占總攤販數四成約五0一家,其中只有一成攤商五十一家裝設油煙防制設備。為改善夜市油煙及垃圾污染問題,環保局今年將輔導一處夜市成為示範夜市,七成以上的餐飲業者需裝設油煙污染防制設備,預計可削減八點四噸/年之THC排放。

 

環保局說,攤販油煙若無妥善處理,不僅威脅餐飲從業人員的健康,也會影響周邊空氣品質及居民健康。攤販使用免洗餐具及塑膠(保麗龍)飲料杯形成環境負荷。環保夜市將設行動回收點,收集民眾棄置的垃圾及可回收物,維護環境整潔。並與衛生局配合宣導油煙易造成的慢性疾病,呼籲業者及遊客重視用餐環境整潔、食物衛生觀念,再並逐步推廣至全市的夜市,讓市民及觀光遊客享有潔淨的夜市環境及優質清新空氣品質。

【台中】裝設餐飲油煙異味處理設備‧米夏早午餐

六月 15th, 2012 Posted in 2-2.油煙處理機實績-中部 | No Comments »

小松環保於台中市瀋陽路附近的米夏早午餐,完成裝設一式MF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設備, MF型相當於靜電機的效果,油煙去除效率90%以上,異味去除效率30%-50% ,適用於中低油煙或油煙粒徑較大,且低異味的餐飲業者。


去除油煙,小松為地球過濾出好空氣!在店家裝設了油煙處理設備之後,不但避免了店長因吸入油煙而致癌的危險,客人也有良好的用餐空氣品質,該店在提供鄰居美食的同時,維持了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也可以保持店家與鄰居良好的互動關係。

新潮流 !新技術!●小松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機係專門針對餐飲油煙/異味而設計,不僅有專利的保證,並投保千萬產品責任險,油煙異味去除效率也符合環保法規標準,而且無需水電、價格便宜、效率穩定、堅固耐用。●全新開發的濾網式機型,採用高科技的新式濾材,不必加裝額外設備,一台機器能夠同時有效去除油煙與異味。●避免了靜電式/水洗式的缺點,濾網式油煙機免清洗及維修,只要定期更換濾網,輕輕鬆鬆搞定油煙異味,老闆們省時又省力。

【新竹】裝設餐飲油煙異味處理設備‧串香珍燒烤店

六月 14th, 2012 Posted in 2-1.油煙處理機實績-北部 | No Comments »

小松環保於新竹市東區的串香珍燒烤店,完成裝設一式TF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設備, TF型具有三道濾材:前兩道濾材主要在過濾油煙,油煙去除效果可達95%以上,第三道為改質之活性碳,主要在吸附味道,異味去除效果可達70%以上,能夠同時有效改善油煙異味問題,安裝後
1.
通風良好、有效去除廚房內、外油煙與異味,室內、外空氣品質良好。
2.
油煙處理效果佳,不影響四周的鄰居與環境。

在小松環保安裝了適合店家的油煙處理設備之後,不但避免了店長因吸入油煙而致癌的危險,讓客人有良好的用餐空氣品質,也使該店在提供鄰居美食的同時,維持了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保持了店家與鄰居良好的互動關係。

新潮流 !新技術!●小松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機係專門針對餐飲油煙/異味而設計,不僅有專利的保證,並投保千萬產品責任險,油煙異味去除效率也符合環保法規標準,而且無需水電、價格便宜、效率穩定、堅固耐用。●全新開發的濾網式機型,採用高科技的新式濾材,不必加裝額外設備,一台機器能夠同時有效去除油煙與異味。●避免了靜電式/水洗式的缺點,濾網式油煙機免清洗及維修,只要定期更換濾網,輕輕鬆鬆搞定油煙異味,老闆們省時又省力。

 

【雲林】裝設餐飲油煙異味處理設備‧中興素食

六月 13th, 2012 Posted in 2-3.油煙處理機實績-南部, 3-3.MF型 | No Comments »

小松環保於西螺鎮公正路與中正路交叉路口的中興素食自助餐,完成裝設一式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設備,包括:MF型油煙處理機、風管架設至3樓頂、3HP 中壓風機一台含避震器、白鐵煙罩二只MF型相當於靜電機的效果,油煙去除效率90%以上,異味去除效率30%-50% ,適用於中低油煙或油煙粒徑較大,且低異味的餐飲業者。


去除油煙,小松為地球過濾出好空氣!在店家裝設了油煙處理設備之後,不但避免了店長因吸入油煙而致癌的危險,客人也有良好的用餐空氣品質,該店在提供鄰居美食的同時,維持了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也可以保持店家與鄰居良好的互動關係。

 

新潮流!新技術!●小松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機係專門針對餐飲油煙/異味而設計,不僅有專利的保證,並投保千萬產品責任險,油煙異味去除效率也符合環保法規標準,而且無需水電、價格便宜、效率穩定、堅固耐用。●全新開發的濾網式機型,採用高科技的新式濾材,不必加裝額外設備,一台機器能夠同時有效去除油煙與異味。●避免了靜電式/水洗式的缺點,濾網式油煙機免清洗及維修,只要定期更換濾網,輕輕鬆鬆搞定油煙異味,老闆們省時又省力。

【嘉義】裝設餐飲油煙異味處理設備‧橙堡早餐店

六月 12th, 2012 Posted in 2-3.油煙處理機實績-南部, 3-3.MF型 | No Comments »

小松環保於嘉義縣民雄中正大學附近的橙堡早餐店,完成裝設一式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設備,包括:MF型油煙處理機1台、風管架設至樓頂、3HP 中壓風機一台含避震器、白鐵煙罩一式MF型相當於靜電機的效果,油煙去除效率90%以上,異味去除效率30%-50% ,適用於中低油煙或油煙粒徑較大,且低異味的餐飲業者。


去除油煙,小松為地球過濾出好空氣!在店家裝設了油煙處理設備之後,不但避免了店長因吸入油煙而致癌的危險,客人也有良好的用餐空氣品質,該店在提供鄰居美食的同時,維持了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也可以保持店家與鄰居良好的互動關係。

 

新潮流!新技術!●小松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機係專門針對餐飲油煙/異味而設計,不僅有專利的保證,並投保千萬產品責任險,油煙異味去除效率也符合環保法規標準,而且無需水電、價格便宜、效率穩定、堅固耐用。●全新開發的濾網式機型,採用高科技的新式濾材,不必加裝額外設備,一台機器能夠同時有效去除油煙與異味。●避免了靜電式/水洗式的缺點,濾網式油煙機免清洗及維修,只要定期更換濾網,輕輕鬆鬆搞定油煙異味,老闆們省時又省力。

室內通風不良 廚房空污較大街嚴重

六月 11th, 2012 Posted in 5-3.新聞-餐飲油煙污染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室內通風不良 廚房空污較大街嚴重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發布日期:2012611

英國一項研究發現,由於通風不良,英國家庭廚房的空氣污染,比大街上的還要嚴重3倍。

 

 雪菲德大學研究人員調查了學校附近3個住家的空氣品質,有一家在郊外,用的是電爐,另外兩家在市區,用的是瓦斯爐。結果顯示,用瓦斯爐的廚房,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都遠超過英國環境部所定的容許標準。

 

 很多人為了節省電費把住家包得密不通風,沒想到卻因為髒空氣排不出去,反倒影響健康。

 

重要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2.5.15~2012.5.21)

六月 11th, 2012 Posted in 5-1.重要國際環保新聞 | No Comments »

重要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2.5.15~2012.5.21

發布單位:環保署

WWF發表地球生命力報告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報告指出,人類目前使用的資源量是地球所能供給的1.5倍,除非改變消費習慣,否則到2030年時,2個地球都不足以支撐全球需求。WWF最新的地球生命力報告(Living Planet report)對全球2,600種物種的調查發現,生物多樣性在過去40年間減少了30%,報告認為生態系統與資源的耗用及破壞,不只威脅食物與水的供給,也威脅企業的營運,以及地球處理二氧化碳排放的能力,同時資源耗用速度已高過其回復再生的速度。Rio+20即將召開,WWF呼籲應保護20%的土地、淡水與海洋區域,才能有效地保護自然資產,若能發展一個能估量自然資產經濟價值的新體制,便可看到採取此行動的重要性。WWF並提出一系列的新環境目標,包含減少食物浪費與限制消費,並於2050年前,減少2005年能源耗用水準的15%

 

城市聯盟組織發起社區溫室氣體排放協議

C40大城市氣候領導聯盟(C40)、地方環境行動國際委員會 (ICLEI)WRI等國際組織,推出一個社區層級衡量溫室氣體排放的「社區協議」(community protocol),以建立測量城市排放的單一標準,並使城市如何減排的標準化資訊易於產生。此協議將取代先前公布的國際性地方政府溫室氣體排放分析協議(International Local Government GHG Emissions Analysis Protocol)和決定城市溫室氣體排放國際標準(International Standard for Determining GHG Emissions for Cities)等。C40ICLEI合作了1年以制定該協議,並在3月公布草案以徵求意見,超過30個團體對該草案發表評論,其中包括布宜諾斯艾利斯、臺北市及其他多個城市。根據意向,接下來全球合作夥伴將在世界各地的選定城市試行「社區協議」。俾從執行者和專家試行經驗中取得回饋意見,以利修訂草案並於今年稍後公布正式版「社區協議」。

 

美國環保署免除加油站裝設油氣回收系統

美國環保署修正清空法法規,將免除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安裝,可能替位於全美都會地區的31,000個加油站,每年省下3000美元以上的費用。由於科技的進步及清空法要求,自2006年起,所有的新車及輕型卡車都裝有車上型加油油氣回收系統(onboard refueling vapor recovery, ORVR),使得加油站的回收系統變得多餘。因此,美國環保署決定修正清空法,以免造成業者不必要負擔。美國環保署於去(2011)7月提案,經過公共意見徵詢後,日前作出最終修正,將於公告於聯邦公報後生效。

 

歐洲議會認為車輛應有噪音標示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官員指出,車輛噪音也應該像二氧化碳或耗油量等予以標示,以協助消費者選購低噪音者,並加速汰換成較安靜的車型,目前輪胎所產生的噪音已有標示。歐盟執委會去(2011)12月提出降低車輛噪音的提案,該法將在未來幾年逐漸加嚴噪音限制。但捷克籍議員歐茲基希望能弱化提案的某些部分以利執行,提議延遲管制的施行時間、提高管制門檻及對輕型與重型車輛採取不同實施限期,分別於法規生效後14年與16年執行,同時給予歐洲車輛製造商額外的緩衝空間,並將車輛分級從15類增加到21類。然而其他委員認為,以座位數來管制噪音上限並增加分類的建議,並不妥且過時,不符合簡單立法原則。

 

英國WRAP提出硬質塑膠家戶回收準則

英國廢棄物與資源行動計畫(WRAP)提出新準則,供英國地方政府妥善收集非瓶裝硬質塑膠的實際建議,藉以促進回收及減少回收處理場的污染。目前僅10%的硬質塑膠包裝由家戶收集系統回收。WRAP表示當地政府面臨的挑戰為如何收集這些材料,並和居民溝通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的物品為何。民眾都想回收更多塑膠包裝,也有愈來愈多當地政府想收集,但問題在於須有效收集並回收,且無損塑膠瓶的物流品質與價值。此外WRAP亦設立混合塑膠借貸基金(Mixed Plastics Loan Fund)贊助英國回收處理場,建立設施以維護回收材料價值。官員表示,只有當地方政府能找到非瓶裝硬質塑膠篩選及處理設備時,才可收集此類塑膠,否則將造成回收塑膠瓶物流的污染,使兩者最後皆進入掩埋場。

 

報告指出目前處理水力壓裂廢水方法皆不環保

美國非營利環保組織NRDC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報告指出,現有處理水力壓裂(Fracking)廢水的方案,都不足以保護人體健康和環境,只有更嚴的聯邦和各州法規,能更好地防範這種副產品所帶來的威脅。報告揭示,美國賓州的天然氣公司去(2011)年如何處置3,000多萬加侖廢水,並詳述其處置方法呈現出的危險。該報告是迄今對水力壓裂處理方式的最全面性的評論。目前使用中的5個最常見處置水力壓裂廢水方案為:回收以用在另一次的水力壓裂、處理並排放至地表水、地下注入、在露天水坑儲存、及散布在路面以控制冰或粉塵。這些方案都呈現危害公眾健康或環境的重大風險,而且沒有足夠的法規,來確保它們不會傷害到人們或生態系統。其中有些方法具有極大威脅,應立即加以禁止,包括在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並隨後排放到地表水、存放在露天水坑、和散布至路面上。

 

秘魯以投資自然及補償社區來保護並管理流域

秘魯環境部與國際非營利組織森林趨勢(Forest Trends)在瑞士發展暨合作署的支持下,推出流域服務培育計畫,通過投資自然和補償守護流域健康生態系統的社區,展示對水資源永續管理的承諾。該計畫將促進新一輪政策和方案,提供上游社區誘因以保存和保護自然生態系統。這些創新的財務機制,旨在極大化自然生態系統過程對給水的貢獻-維持流域健康,同時降低日益增長的淡水需求所帶來的長期成本和壓力。該計畫將貢獻並受益於使用創新財務機制改善生態系統,以解決全球水危機。

 

研究分析壽命終期車輛處理費用與回收率的關聯

歐盟壽命終期車輛(End-of-life-vehicles, ELV)指令要求每台ELV 至少85%(以重量計)須再使用或回收(5%的能源回收)2015年前至少95%須回收(10%能源回收)。研究發現,儘管歐盟的法規很嚴格,但廢車回收廠還是很賺錢,主因為回收後的第二級金屬如鋁及銅非常有利潤。研究同時發現,當車輛破碎殘餘(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被送到掩埋場的處理費用越高(高於€115/公噸),而被送到先進的高溫處理場(advanced thermal treatment, ATT)的費用越低時(低於€92/),回收廠就越能達到法規的環保效益目標。但是,如果ATT費用高於€95/噸,提升垃圾掩埋場的收費不一定會減少非金屬殘餘廢棄物的掩埋量。

 

德國認為玩具指令不夠嚴格控告歐盟執委會

德國已向歐盟法院就20127月即將施行的玩具安全指令中的多項安全標準提起訴訟,德國認為該項法律將弱化德國自己的標準。20123月歐盟執行委員拒絕德國保持其對汞、砷與銻所制定之嚴格標準的要求,他們認為德國沒有正當理由實施高標準,並指出其鉛與鋇的既有標準只能維持至2013721日,而亞硝胺與亞硝胺類物質的標準則可無限期沿用。德國部長表示玩具中所含的鉛、汞與砷標準是其最為關注的,因為它們可能導致腫瘤並損害孩童的中樞神經系統。德國評估機構於2011年表示,新玩具指令所制定的標準並不足以保護孩童的健康。

 

小島型國家承諾以新步驟減少化石燃料使用

20個小島型開發中國家(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 SIDS),在一項由聯合國和巴貝多政府主辦的永續能源會議閉幕時,宣布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終結貧窮的新步驟。根據聯合國發展署 (UNDP)的新聞稿,巴貝多宣言呼籲普及負擔得起的現代再生能源服務,同時並保護環境、消除貧困及為經濟成長創造新機會。該宣言提前在Rio20前通過,包括一份20個小島型開發中國家的自願性承諾。巴貝多則宣布至2029年時,再生能源占所有電力消耗量比率將增至29%。其他承諾還有馬爾地夫到2020年時,在能源部門實現碳中和的計畫,而塞席爾將尋求到2030年時,其能源供應有15%來自再生能源。該宣言還認同秘書長潘基文20119月發起的「人人享有永續能源倡議」的重要性,旨在2030年前確保普及現代能源服務、能源效率改善率加倍、再生能源占全球能源結構比率亦加倍。

 

重要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2.5.8~2012.5.14)

六月 11th, 2012 Posted in 5-1.重要國際環保新聞 | No Comments »

重要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2.5.8~2012.5.14

發布單位:環保署

歐盟將採行哥登堡議定書修正案加嚴管制空氣污染物

歐盟會員國將採行哥登堡議定書(Gothenburg Protocol)修正案,同意自2020年起,加嚴4種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上限管制,並增加新的懸浮微粒(PM2.5)管制上限。修正案要求歐盟整體於2020年前,減少59%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相較2005年水準)42%的二氧化氮、28%的揮發性有機物與22%PM2.5,氨也應減少6%。美國也計劃在將來採行類似的減量目標,其他東歐與中亞國家也正考慮通過認可此修正版議定書。修正案所制定的新目標,將成為歐盟2013年提出的國家排放上限指令(NEC directive)修正案的依據。

 

里約+20高峰會籌備會探討永續發展新架構

里約+20高峰會擬提出全球永續發展新架構,日前於紐約舉辦的籌備會議,即討論多項議題,包括:創立永續發展新機構或論壇、強化聯合國經濟及社會委員會(Ecosoc)角色、強化現有永續發展委員會(CSD)與提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地位4項重要議題。其中歐盟、瑞士、韓國等國提議創立永續發展議會(Council),為處理永續發展中社會、經濟與環境三面向議題的實權機關。而中國及G77主張成立高層級政治論壇,賦予追蹤永續發展承諾,協調各機構與多邊環境協定之權力。對於UNEP是否升級為聯合國專門機構(specialised agency)或維持現狀擴大其管轄與容量,仍有爭議。

 

美國環保署公布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替代品報告

美國環保署透過環境化設計(DfE)替代品評估計畫,公布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onylphenol ethoxylates, NPEs)替代品最終報告,找出8項較安全且符合美國環保署標準的NPEs替代界面活性劑。此報告公布安全替代品的可用性、DfE界面活性劑危險評估方法,以及採用安全界面活性劑之改善情形。美國環保署採用嚴格的潛在危害標準,針對數百種化學品檢測其生物可分解性及對水族生物的潛在影響。DfE替代品評估計畫則協助企業選擇較安全的化學品,並可詳細比較替代品對人體健康與環境的潛在影響,以作為決策基礎,目前已標示2,700多種較安全的產品。

 

永續水資源管理方式具經濟、社會與環境效益

根據聯合國對130國政府的調查,過去20年來已有80%的國家,因人口增長、都市化與氣候變遷的壓力,而重新調整其水資源法規。多數案例顯示水資源的重整顯著影響了發展,諸如供應更易取得的水資源、提升健康並帶給農業更佳的水資源效率,但在灌溉、雨水收集與淡水生態系統服務上的投資卻較為落後。針對1992年里約峰會提出的「整合性水資源管理對策」(IWRM),調查也評估了各國推動的成果,並建議:1. 2015年前各國應提出具體目標與執行IWRM的時間規劃,2. 水資源管理的全球通報機制應於2015年前建立,以檢視IWRM的成效,3. 水資源管理的財務與組織體系應更為提升,尤其對低人類發展指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 HDI)國家而言。該份資料將供予Rio+20全球峰會為決策參考。

 

國際標準組織推出物質流成本會計標準

為協助企業降低廢棄物成本及更為永續地使用物質,國際標準組織(ISO)推出新的物質使用標準。ISO14051:2011標準是為環境管理及物質流成本會計(material flow cost accounting, MFCA)所設計,藉此任何組織可追蹤及量化物質流動及庫存,並估算物質流動的成本。物質流成本會計可被任何使用物質及能源的企業使用,它同時可以運用於供應鏈上下游的組織,協助以整合性的方式改善供應鏈中廢棄物產出。企業傳統的資訊、會計、環境管理系統難以取得物資耗損資訊,而物質流成本會計卻能提供精準的數據,讓管理階層能採取措施增進物資生產率,並且有效地降低浪費。

 

再生銀行推出方案鼓勵倫敦市民騎自行車或走路

再生銀行(Recyclebank)與倫敦交通局(TfL)合作推出綠色集點方案,鼓勵倫敦市民用走路或騎自行車,取代搭乘公共運輸。此方案推出手機應用程式re: route,民眾若選擇走路或騎自行車取代短程的公共運輸或汽車旅程,則能獲得獎勵點數,並至某些地點兌獎。程式使用者必須先註冊,然後輸入欲前往的地點,爾後由程式建議走路或自行車路線及方式,若使用者選擇其中一條路線並完成,便給予五個獎勵點數,同時告知其消耗了多少卡洛里。倫敦奧運即將舉行,若有更多的人騎自行車或走路,擁擠的情形必能舒緩。

 

以色列環保部擬對備用發電機使用設限以降低空氣污染

夏季將至,使得以色列的用電情形非常吃緊。為應付此情況,以色列能源及水資源部計劃允許公私部門以柴油發電機來發電,並允許某些發電廠使用燃料油發電,為此環保部還須降低空氣品質標準。但環保部則提議限制發電機的使用,建議位於住宅區、觀光景點或公共建築500公尺內的發電機,一年不得運轉超過100個小時,而超過500公尺的發電機,一年則可運轉300個小時。環境保護部與環保團體還呼籲政府立即提高太陽能發電上限,認為提高後政府即可快速核准70 MW新增的屋頂太陽能發電。

 

研究建議採取措施以降低殺蟲劑使用

研究指出,過度使用殺蟲劑已造成嚴重環境惡化,如水生生態系統和地下水的污染。根據糧農組織 (FAO) 資料庫中140國從1993年至2009年殺蟲劑消費量資料,50 (36)使用殺蟲劑年均量超過1,000噸。其中的10國,7個開發中和3個已開發國家,其殺蟲劑年均消耗量超過10,000噸。此研究特別分析期間32國殺蟲劑消費量的變化趨勢,指出大多數已開發國家的殺蟲劑用量減少,但開發中國家可能隨著經濟發展,並為了養活更多的人口而增加用量。研究指出,為減輕殺蟲劑施用的負面影響,應採取更多措施以改善殺蟲劑生產、運作和規管。

 

全球最大都市營養鹽回收設備於美國奧勒岡啟用

全球最大都市營養鹽回收設備,日前於美國奧勒岡州希斯伯羅的先進污水處理廠啟用,透過Ostara's Pearl營養鹽回收製程捕捉污水中的磷、氮,並將其轉為友善環境且在美國當地販賣的晶綠(Crystal Green)緩釋肥料(slow release fertilizer)Ostara's Pearl製程減少運作維護成本、提高水廠容量並由肥料販售中獲利,因而裨益水公司及用水戶。污水中磷、氮的回收亦有助符合營養鹽限值標準(磷排量須低於0.1mg/L)。此次安裝的設備主要為兩組Pearl 2000流體化床反應器,該製程能自廢水中回收90%的磷及20%的氮,並以化學反應將其轉為磷肥。

 

中國大陸將使綠色建築成為能效計畫的核心

中國將把綠色建築列為能源計畫核心,2020年前將使30%新建設具高能源效率,目前75%建築為非節能,有待改善。鑑於城市化為中國目前最急迫的環境問題之一,當局擬投資8千億美金於節能與環保計畫,希望與2005年相比,能降低4045%經濟的碳密集度,並創造綠色建材與乾淨能源商機,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綏中縣9座住宅大樓為綠色建設計畫之ㄧ,該建築結合庭院公寓、透天別墅、零售區與高塔,公寓與連接的綠色屋頂交錯其中猶如迷宮,可促進社區互動及步行便利性,而建築本身以可接受最多日光與最廣景觀為目的。

 

重要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2.5.1~2012.5.7)

六月 11th, 2012 Posted in 5-1.重要國際環保新聞 | No Comments »

重要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2.5.1~2012.5.7

發布單位:環保署

聯合國報告詳述如何邁向碳中和

聯合國(UN)近日發表第3份「邁向一個氣候中和的聯合國」年度報告,詳細介紹該組織201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源,及在降低排放所做的努力。該報告概述UN分布於世界各地的54個機構於2010年的排放,總量共計為180萬噸CO2當量,約等於383,795畝松杉森林每年吸存的碳總量。扣除UN維和行動,總排放量恰好超過80萬噸CO2當量。超過50%UN溫室氣體排放來自空中旅行 (人均值4.2),這是該組織在降低其整體排放上最大的挑戰。整個UN系統正採取削減排放行動,包括鼓勵以火車取代空中旅行、為工作人員提供自行車、在辦事處安裝高效能照明系統或使用電子會議降低旅行。

 

全球能源部長支持能效標準

來自全球23個主要經濟體的能源部長,出席於倫敦舉行的潔淨能源部長會議(Clean Energy Ministerial),討論加速全球潔淨能源的發展,並加強政府與綠色企業間的聯繫。會議主要成果是倡議一系列關於提升多種產品與家電之能源效率,其中16個參與2千萬美元之「超級效率設備與家電建置計畫」(Super-efficient Equipment and Appliance Deployment, SEAD)的政府,宣布推出一項新的公部門與私部門「節能產品推廣合作方案」,以協調全球的家電效率標準,並將分享產品標準發展之最佳作法及建立準確測量家電效率的方法。另外SEAD將推出供電動車引擎及電腦螢幕使用的「全球效率標章」(Global Efficiency Medal)來推廣最節能產品。此峰會亦推出「再生能源資源地圖集」,標示出最適合建置再生能源方案的地點,及「全球屋頂光伏商機地圖」點出最適合太陽能裝設的潛在市場。

 

美國環保署將與飲用水系統合作監測未管制污染物

美國環保署公布「未管制污染物監測方案」的28種化學物質和2種病毒的監測清單,全國約6千處的公共供水系統,將於2013年至2015年就這份清單中的污染物展開監測,針對這些可能存在於飲用水中,但安全飲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並未設置健康標準的污染物,做進一步蒐集數據。該署將就飲用水系統中監測到的污染物濃度與頻率等數據資料,決定是否需補充額外的安全措施,並將資助小規模的水系統做檢測。監控名單包含總鉻與六價鉻(hexavalent chromium)。美國環保署已有91項飲用水污染物標準,而安全飲用水法則要求每5年選出最高30項之未管制物質,進行監測。

 

南韓國會通過碳交易機制

南韓國會日前通過國家排放交易機制,與越來越多的國家一樣為碳定價。分析者與官方皆認為提案受到跨黨派支持的原因,在於此機制能促使該國大企業變得更具效益及出口更環保產品,雖然短期經濟恐受創,但有利其長期利益。該機制替經濟中之各產業如鋼鐵、造船、能源業,甚至大規模的大學設立碳污染上限,以鼓勵提升能效。而為求符合上限管制,企業可自行交易排放權或向聯合國支持的潔淨能源計畫購買碳補償(carbon offsets)。然該機制的細節至今尚未明朗,預估最快要到2018年才能與歐洲的碳交易機制接軌。該機制可能涵蓋南韓60%的溫室氣體排放,韓國工業協會表示初期成本預估將增加42億美元,雖然政府將於2015-2017年及2018-2020年兩個階段中免費發放95%的排放權。

 

英國政府將加強塑膠回收

英國政府將要求地方與企業加強塑膠回收,充分回收利用廢棄塑膠資源。根據統計,雖有回收機制,但2011年仍有24萬噸塑膠瓶被掩埋,相當於使用量的一半。若這些塑膠瓶能被回收,價值約可達9,100萬英鎊。日前英國設下2017年達42%塑膠回收率的目標,而最佳方式為迅速加強塑膠瓶回收。英國環境食品鄉村部(Defra)將與相關單位合作,探討責任協議(responsibility deal)推行的可能性,亦考量許多措施,如類似超市所實施的回收業自願性目標、以宣傳單向特定區域宣傳及許多地方正在試行的家戶回收點數等。

 

中國與美國簽署新綠色合作協議

中國與美國日前就發展低碳策略及共同研發智慧電網、智慧車輛與電動車及保育大型河川等領域,簽署5項新的綠色合作協議,中國並宣布加入全球清潔爐灶聯盟,清潔爐灶計畫旨在減少因燃木或糞料等污染爐灶,所導致的健康與環境危險。綠色合作協議架構旨在發展新模式,協調國家、地方政府及私部門團體間,有利於雙方之自願性行動,共同激發創新與投資,及共同參與潔淨能源與環境議題。

 

美國環保署持續執行2008年臭氧標準

美國環保署2008年將煙霧污染標準訂為75 ppb,最新驗證之空氣品質數據指出,全美國包括2處印第安保留區,仍有45處未達到2008年的煙霧標準。其中只有3處是第一次沒達到標準,其餘幾乎皆因沒達到1997年的煙霧標準,而早已有空氣品質改善計畫在進行中,目前也已接近達到2008年標準。換言之,沒達到2008年標準的地區,將比之前沒達到1997年標準的還少。該國清淨空氣法要求環保署每5年檢視空氣污染標準,必要時進行修訂,下次修訂的時間應在2013年。

 

研究指出都市混合樹種最能有效移除臭氧

義大利就樹種多樣性對降低臭氧污染的影響進行評估,結果顯示,不同樹種在提供此項重要生態系統服務上能彼此互補。該研究旨在量化羅馬市的樹種多樣性對移除臭氧的影響,研究人員測試常綠闊葉林、落葉闊葉林和針葉等3組樹木,每季及每年對臭氧的移除。結果顯示,在歷時且跨越不同環境狀況下,此3組樹種在穩定臭氧的移除能發揮互補作用。該結果對發展未來管理策略上有重要意義,如在選定地點進行針對性植樹。

 

英國推動低碳卡車試行方案

鑑於英國有四分之一的交通碳排放來自貨卡車,英國交通部決定提撥950萬英磅來補助貨卡車低碳化,包括成立低碳示範車隊和建造天然氣加油站及充電站等。交通部並以2年為期,讓貨運公司申請補助,以試用低碳商用車輛,並在全國建立商用車輛的天然氣加油站基礎設施。7.5噸以上的天然氣、雙油、油電混用車或3.5噸以上的電動車都可參與競標申請補助。補助的金額為每家75萬英磅,參加的車輛必須至少比傳統的柴油卡車節省碳排放15%以上。

 

印度面臨全國飲用水污染危機

印度政府調查指出,因地上水逐漸耗盡及污染增加,印度正面臨全國性的健康危機。水資源部資料顯示,許多地區飲用水含鹽或氟化物量過高,或含有太多的硝酸鹽、砷及鐵。鉛、鉻及鎘也在一些地區的供水中被發現,這些金屬的存在都對健康造成危險。印度鄉間飲用水有80%來自地下水,但因鄉間沒有可測試污染的設施,因水造成的慢性病情形可能更為嚴重。政府報告指出,全國約有15%的地區地下水超抽,由於水源乾枯,水井因而愈挖越多,也越挖越深。

業者偷排空氣污染物行為 將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命停工

六月 7th, 2012 Posted in 4-1.環保法規-空氣污染防制 | No Comments »

標題:業者偷排空氣污染物行為 將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命停工

發布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發布日期:2012.06.01

        公私場所故意違法偷排空氣污染物要小心了!環保署以解釋令核釋未經許可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者,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所稱情節重大之行為,一旦經主管機關查獲,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命停工,對不法業者祭出重罰。

 

        環保署表示,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雖已列舉6款情節重大得命停工之情形,但未包括偷排空氣污染物,以致縱使偷排之情節嚴重,主管機關仍不敢貿然命業者停工。該署為強化地方主管機關執法力道,積極保護空氣品質,針對偷排行為,依法核釋認定以未經許可核定之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或調整廢氣排放流向,使其空氣污染物未經許可核定之收集或防制設施排放,即屬空污法第82條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之行為,倘經主管機關查獲公私場所以未經許可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即可認定其為偷排行為,依本法規定,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配合本次解釋令發布,環保署呼籲業者應主動清查工廠製程是否有未經許可申請之不明排放管道,一有發現應立即封閉或移除,並確實依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避免觸法而遭命停工停業,污染環境又得不償失。

環保署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101.6.4.)

六月 7th, 2012 Posted in 4-1.環保法規-空氣污染防制 | No Comments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101.6.4.)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
國人每人每天約有80~90%的時間處於室內環境中,室內空氣品質的良窳,直接影響工作品質及效率,因此室內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應當受到重視。有效改善室內空氣品質,方能維護人體健康。近年來室內空氣健康危害的議題逐漸被大家所重視,尤其是最近二、三十年來大眾生活型態的改變,使得人們在密閉的居住空間或是辦公空間裏享受空調系統帶來的舒適便利之餘,「病態建築物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醞釀而生。在密閉的建築物內,如果室內通氣量不足時,污染物就容易蓄積而導致室內空氣品質惡化。為改善及維護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保障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制定公布,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為利本法之推動與執行,爰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之規定,擬具「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條文共計十三條,其要點如下:

  1. 法源依據。(第一條)
  2. 中央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第二條至第四條)
  3. 定義因意外或偶發性室外環境因素造成室內空氣品質未符合者不可歸責於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之事由。(第五條)
  4. 明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之要項。(第六條)
  5. 明定公告場所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規範內容。(第七條)
  6. 明定主管機關得於公告場所執行稽查作業重點內容(第八條)
  7. 違反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者,應於改善期間時應進行標示規範說明。(第九條)
  8. 明定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延長改善期限所提報之具體改善計畫之內容。(第十條)
  9. 定義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稱未切實依改善計畫執行之認定原則。(第十一條)
  10. 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室內空氣品質相關管理事項之備查規定。(第十二條)
  11. 本施行細則發布日。(第十三條)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

條        文

說        明

  1. 本細則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列明法源依據。

  1. 本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
二、全國性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之訂定、研議及釋示。
三、全國性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督導、獎勵、稽查及核定。
四、全國性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之訓練及管理。
五、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機構之許可及管理。
六、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之訂定。
七、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協調或執行事項。
八、全國性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研究發展及宣導。
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國際合作及科技交流。
十、其他有關全國性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事項。

依據本法內容,列明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

  1.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直轄市、縣(市)室內空氣品質污染事件申議之協調事項。
三、直轄市或縣(市)室內空氣品質自治法規之訂定及釋示。
四、直轄市或縣(市)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之督導、獎勵、稽查及核定。
五、直轄市、縣(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宣導事項。
六、直轄市、縣(市)轄境公告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紀錄、自動監測設施、檢驗測定結果公布之查核事項。
七、直轄市、縣(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統計資料之製作及陳報事項。
八、直轄市、縣(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研究發展、宣導及人員之訓練與講習事項。
九、其他有關直轄市、縣 (市)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事項。

依據本法內容,列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

  1. 本法所定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室內場所所屬業別或屬性認定之。

    前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認定產生爭議時,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認定之。

明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生爭議時的認定方式。

  1. 第七條第一項但書所稱不可歸責於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之事由,包括下列事項:

一、非常態性短時間氣體洩漏排放。
二、特殊氣象條件致室內空氣品質惡化。                                                
三、室外空氣污染物明顯影響室內空氣品質。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不可控制因素。
因上述原因致室內空氣品質未符合者,其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須於三十日內提出佐證資料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為限。

明定因非常態性之意外或偶(突)發性室外環境因素造成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者,可以排除歸責之認定方式說明。

  1. 本法第八條所稱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一、基本資料:包括場所名稱、地址、使用期間、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名稱及連絡電話、場所經常使用人員或組織名稱及預估人數、建築物或搭乘空間用途別、最近裝修日期、總樓地板或搭乘空間面積、建築物總樓層數、使用空調系統型式及配置、主要裝修材料及配置方式。
二、設立維護管理小組:包括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姓名、組織架構、職掌、工作內容、緊急連絡電話及召開室內空氣品質維護小組會議紀錄。
三、維護管理規劃與措施:至少包括維護管理目標、可能污染來源調查、現場巡檢、空調系統操作條件、維護頻率及紀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等。
四、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規劃:至少包括定期採樣、檢驗或監測項目及頻率、品保內容、紀錄保存與公布方式。
五、室內空氣品質不良所採取應變措施及執行程序。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要求之事項。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資料應妥善保存以供備查。

明訂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之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應包含之事項。

  1.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之公告場所係具有供公眾使用功能之場所者,並應於指定公告規定期限內完成設置;其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自動監測設施功能完整運作及維護之責。

明定公告場所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之條件規定,並述明自動監測設施功能維護權責。

  1.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之主管機關執行公告場所之現場檢查、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或查核檢(監)測紀錄,其執行內容應包括以下事項:

一、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之設置事項。
二、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之辦理及備查作業。
三、定期實施檢驗測定及公布檢驗測定結果紀錄之辦理情形。
四、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告場所,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之辦理事項。
五、主管機關執行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作業時,得於公告場所室外進行檢驗測定之採樣作業。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一、明定主管機關得於公告場所執行稽查作業重點內容。
二、依本法第八條公告場所應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
三、依本法第九條公告場所應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
四、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公告場所應定期實施檢驗測定
五、依本法第十條第二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告場所,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
六、依本法第十二條執行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作業。

  1. 違反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導致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者,於改善期間應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於該場所主要入口明顯處標示,其標示規格如下:

一、標示應保持完整,其文字應清楚可見,標示方式以使用邊長十公分以上之黑色字體及白色底稿為原則。
二、標示文字內容應以橫式書寫為主。
三、標示內容應包含場所名稱、改善期限及未符合項目與日期。

明定未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者,應於改善期間時應進行標示,並述明標示內容及格式。

  1. 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延長改善期限所提報之具體改善計畫,應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場所名稱及原據以處罰並限期改善之違規事實。
二、申請延長之事由及日數。
三、改善目標、改善時程及進度、具體改善措施及其相關證明文件。
四、改善期間所採取之措施。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前項申請,由場所當地主管機關受理,並於三十日內核定。
經主管機關核定延長改善期限者,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向核定機關提報前一月之改善執行進度。

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明定申請延長改善期限所提報具體改善計畫之內容。

第十一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稱未切實依改善計畫執行,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依前條第三項,按月提報改善進度者。
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主管機關核定之改善計畫進度執行,且落後進度達三十日以上者。
三、未依主管機關核定之改善計畫內容執行者。
四、延長改善期間,未採取前條改善計畫之防護措施,嚴重危害公眾健康者。

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明定未切實依改善計畫執行之認定原則。

第十二條  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應定期將其實施室內空氣品質之監督、檢查結果與違反本法案件處理情形,製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明定地方主管機關辦理事項之備查規定。

第十三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明定施行日期。

 

珍奶征服德國 麥當勞6.11開賣

六月 7th, 2012 Posted in 6-2.餐飲情報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珍奶征服德國 麥當勞6.11開賣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201267

內容:另類台灣之光、「珍珠奶茶」風行歐美!速食連鎖龍頭麥當勞宣佈,611日將在德國推出珍珠奶茶(Bubble Tea)。這也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消暑飲品,首度打進這家全球規模最大的速食連鎖餐廳。

 

麥當勞德國分公司發言人沃爾茨(Micha Wirtz)向媒體表示,全德國的800McCafé分店,11日將領先各國推出新產品珍珠奶茶,至於其他國家的分店是否跟進,「目前還沒有決定」。

 

面對麥當勞來勢洶洶也推出珍奶,在德國的奶茶台商表示,想喝真正珍珠奶茶的人,還是會到專賣店來買,「麥當勞開賣,反而順便幫珍珠奶茶打知名度。」

反觀台灣,台灣麥當勞則表示,台灣是珍珠奶茶的發源地,市場競爭激烈,是否要在門市導入珍珠奶茶,內部還要再研究。(記者黃以敬、楊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