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對細懸浮微粒監測方法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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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中華日報20日報導中興大學莊秉潔教授分析現今台灣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是美法規標準3倍,但較香港、上海及北京皆低,台灣若在5年內將PM2.5濃度降至美國標準,全國民眾平均壽命能增1.2年。環保署表示,訂定PM2.5空氣品質標準及其配套減量工作均已進行中;在訂定空氣品質標準方面,本署將參採2006年美國、2009年日本一致的標準數值,亦即年平均值為15µg/m3 24小時值為35 µg/m3。惟標準數值均有其相對應的標準檢測方法,我國現行自動測站採用儀器,與美國手動慣性衝擊法(Federal Reference Method, FRM)並不相同,莊秉潔教授直接將我國測站結果與美國標準比對,並不適合,環保署特予以澄清。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目前國際上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標準值最嚴格之國家為美國及日本,其大氣環境中細懸浮微粒濃度檢測方法是用手動慣性衝擊法為標準方法,與目前國內自動測站係以貝他射線衰減法量測度的原理不同。兩種不同方法的量測結果呈現系統上差異,因國內現有自動測站較易受到濕度影響,造成測量數值結果較手動慣性衝擊法偏高與較不穩定。本署在今(100)1014日與台灣氣膠研究學會合辦的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制定及管制策略研討會中,國內外專家學者也已提出前述觀察看法,自動測站儀器目前暫不適合做為國內近期實施PM2.5空氣品質標準所對應的標準檢測方法,其量測結果的數值不可直接與美日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值比較。

 

        為了解兩種方法結果的差異,本署在今年初即委託中央大學李教授崇德研究團隊,針對國內空氣品質監測站同步進行自動連續監測儀器與手動檢測方式進行比對,以作為未來標準訂定依據。研究結果顯示,手動方法所測得的空氣中細懸浮微粒濃度值約為自動測站數值的64%左右。如果以99年自動監測的全國細懸浮微粒濃度年平均值為31µg/m3,校正換算成相當於手動檢測的數值,則約為19.8µg/m3,為與美國、日本年平均標準值15µg/m31.3倍,是有努力的空間,但就全國平均而言,差距並如非莊秉潔教授所陳述的倍數,特予澄清。

 

        環保署強調,該署對於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標準的研訂及發布相當審慎,目前已逐步完備該標準發布所需配套制度,將在今年12月上旬,預告標準草案,並將在明年6月底或更早完成公告。未來PM2.5空氣品質標準實施後,將以與美國空氣品質標準所對應的手動慣性衝擊法來進行量測,或以現有自動測站量測結果數值,換算為其對應手動量測之相當數值後,才與空氣品質標準值進行比較。

Posted on 星期一, 十一月 21st, 2011 at 14:29:07 and is filed under 4-1.環保法規-空氣污染防制.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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