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怨空污取締標準比中央嚴 胡志強:不能強迫

新聞標題:廠商怨空污取締標準比中央嚴 胡志強:不能強迫

發布日期:2011/10/04 19:26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記者/寇世菁報導

台中縣市合併後,環保局擬定「台中市固定污染源異味排放標準草案」,優先針對台中工業區、大甲幼獅、台中港「關連」及「大里」等四個工業區,容易產生異味污染的印刷業、塑膠製品業和紙製品業,先行管制。對此,廠商反彈聲浪大,在市府座談會中,抱怨市府規定比國家標準還嚴苛,實在不合理。市長胡志強也認為,應該更審慎處理。

 

大台中工業區第二次座談會,十月四號下午在新市政中心舉辦,會中,台中港關連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和台中工業廠商協進會,接連抱怨環保局擬定台中市固定污染源異味排放標準草案,管制取締標準太嚴苛,廠商設廠多年,都能吻合國家規定,卻違反地方新標準,實在不合理,希望重新修正,符合實際需要。還有廠商質疑,市府在台中精密機械園區邊的廚餘回收場,動輒飄異味,卻不見市府取締,為何一味要求民間。有廠商指出,市府空污取締新標準,優先針對台中工業區,大甲幼獅,台中港關連及大里等四個工業區,鎖定容易產生異味污染的印刷業,塑膠製品業和紙製品業等三個業種,先行管制,並不公平。

 

環保局副局長莊永松指出,並未限制對象,未來會全面實施。至於初步管制廠家約一百四十六家,其中七成都符合排放標準。業者還是不滿,覺得市府為難廠商。

 

市長胡志強聆聽後,也認為作法應該更審慎,要求輔導期拉長,不能強迫廠商接受鼓勵環保更進步的好意。尤其市府爭取中央補助五十億,推動示範低碳城市,明年可能先撥款四千多萬,市府研究是否提撥部份經費,鼓勵廠商改善設備,達到空污管制新標準。胡志強說,要讓大家心甘情願,市府好意才不會變質。

Posted on 星期四, 十月 13th, 2011 at 10:18:52 and is filed under 5-2.新聞-空氣污染.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