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樂園礦泉水 須與超市同價

新聞標題:遊樂園礦泉水 須與超市同價

發布日期:2011/09/22 05:30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黃如萍/台北報導】

民眾時常抱怨,遊樂園內的餐飲太貴了,行政院消保會也多次要求業者降價。交通部觀光局昨日邀集遊樂園區業者開會,要求遊樂園區內的瓶裝礦泉水售價必須和超級市場內同品牌礦泉水同價,其他飲料售價則不可比市價高過兩成;遊樂區業者表示,勉力配合。

 

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組長陳貴華表示,觀光局建議的遊樂園區內的飲品售價標準,雖無行政處罰權,但觀光局會透過督導考核,公布遊樂園區的優劣等級方式,對業者形成壓力。

 

至於非飲品部分,如薯條、套餐等,日前就有遊客向媒體投書,某遊樂區的薯條一包八十五元,簡直就是坑人。

 

陳貴華指出,遊客可自行攜帶麵包等充飢食品進入園區,餐食非屬遊客旅遊的必需品,因此,只能透過市場機制,柔性勸說遊樂園區業者售價不要訂得太高,觀光局也會輔導遊樂園區,開發特色主題商品,免於和市場同商品比價,還可強化遊樂區特色,提高遊客購買意願。

 

六福村行銷公關王永豪表示,遊樂園的進貨成本和賣場不同,園區內的餐飲售價要和一般商店或賣場相同,並不合理,「同一商品連便利商店和大賣場的售價也都不盡相同啊!」且遊樂園區又不再限定民眾攜帶外食,如果遊客認為園區餐飲售價太貴,可自行攜帶食物,但升火工具、炊具因考量安全,仍嚴格禁止。

 

王永豪無奈的說,觀光局的決議,遊樂園區會盡量配合,但總不能賠錢販售,未來園區將多開發自製商品,免於常被比價。

Posted on 星期四, 九月 22nd, 2011 at 09:23:38 and is filed under 6-2.餐飲情報.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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