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退費「台灣條款」 蘋果悄刪除

七天退費「台灣條款」 蘋果悄刪除

發布日期:2011/09/06 12:36 

資料來源:東森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6/142/2y82p.html

台北市政府之前同時槓上蘋果與Google,要求依法提供APP軟體的鑑賞期,雖然被Google拒絕,但蘋果則同意推出只有台灣消費者才享有的「七天退費」,但前天卻被網友踢爆,蘋果已經悄悄地移除了這個條款,對此台北市政府的反應是訝異,正在跟美方聯繫中。

 

七月份蘋果的APP STORE率先服膺,台北市政府的政策,在消費條款中提供了可以在七天內退費的鑑賞期,由於獨步全球,還被稱為「台灣條款」。但在九月初蘋果新改版的銷售條款,卻被踢爆已經移除了這項規定,記者實際連線查詢了 APP STORE的銷售條款

 

原本就在這條退款救濟的規定之後,就是七天退費的「台灣條款」,如今已經消失,而瀏覽了整篇條款,也找不到任何鑑賞期的規定了。台北市法規會主委 葉慶元:「蘋果的律師對於這件事,也非常的訝異,據說也有跟蘋果亞洲的分公司做聯繫,顯然大家對於這個變動的情形都是不清楚的。

 

台北市法規會證實了,這是蘋果公司片面且無預警的決定,但因為5號同一時間 是美國的國定假日,所以要等到6號才能聯繫美方確認,蘋果的「台灣條款」曾被視為消費者的一大勝利,但如今卻回到原點,再加上與Google的談判持續拖延,台北市政府的處境也陷入僵局。

Posted on 星期二, 九月 6th, 2011 at 13:21:46 and is filed under 6-3.時事布告欄.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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