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太香也不行! 甜甜圈連鎖店被罰10萬

太香也不行! 甜甜圈連鎖店被罰10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發布日期:2010/1014)

〔記者林相美、楊雅民/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復興北路的甜甜圈連鎖店統一多拿滋Mister Donut日前遭投訴味道擾人,環保局啟動異味官能測定的結果出爐;六位聞臭員判定,製作甜甜圈過程散發的味道臭度達七十四,超過該區標準六.四倍,確定開罰十萬元,此為北市首起甜甜圈店因異味擾人遭罰的案例。

 

聞臭員判定臭度超標6.4

保局表示,包括雞排、炭烤店及中藥行均曾因氣味遭投訴和開罰,重點不在異味是香味或臭味,而是氣味已經擾人。

 

環保局稽查大隊隊長王大鈞昨天指出,店家排出異味可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一條開罰,亦即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惡臭,可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日前接獲附近民眾陳情,指稱甜甜圈製程中散發的氣味「香」到受不了,尤其是濃濃的奶油味,分不清是臭是香,甚至有人聞到頭暈想吐。

 

環保局採樣後,將氣味逐步稀釋讓當天鼻子狀況較佳的六位聞臭員聞嗅。環保局稽查大隊一組組長蕭永祺說,經換算後,甜甜圈店排放的氣味臭度為七十四,而該店位於住商混合區,超過十即開罰,工業區、農業區則超過五十才開罰。

 

環保局技術室主任黃春心表示,稀釋的倍數由十倍起跳,最高可達十萬倍,實驗室可測得的臭度最高值約十萬。每次稀釋,鼻子狀況較佳的六位聞臭員都必須聞兩次,總計有十二人次,若有超過七人次仍聞到味道,即可依公式換算臭度;甜甜圈店的臭度達七十四,約為稀釋到三十倍時有超過七人次聞到味道。

 

另外,環保局委請顧問公司了解店家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環保局一科股長陳昭如表示,店家確實有使用水洗、靜電、集塵、活性碳等設施,前兩者對油煙處理效果佳,但可能是吸附異味的活性碳維護頻率不夠,導致活性碳無法馬上吸附甜甜圈製程集中排放的氣味。

 

環保局預計本週內發函業者,業者可於收文後七天內陳述意見,由於此案為十萬元的大額罰款,也將排入環保局的大宗罰款會議討論,確定採樣、檢驗流程沒有瑕疵,最快月底開出罰單。

 

業者:已提高濾網更換頻率

統一多拿滋公司表示,已提高甜甜圈烘焙設備出口風濾網和活性碳更換頻率,以改善香氣四溢問題,待收到環保局罰單後,會再研究如何進一步改善。

 

Posted on 星期四, 七月 21st, 2011 at 14:19:41 and is filed under 4-2.環保法規-餐飲油煙防制.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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