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修正空汙裁罰準則 不當利得罰鍰無上限

新聞標題:修正空汙裁罰準則 不當利得罰鍰無上限

發布日期:20130304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內容:

環保署今天修正《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以往準則中的罰鍰計算額度有上限,但近年來發現許多工廠違規行為得到的利益比罰鍰上限更高,導致不肖業者心存僥倖,雖過去環保署有引用《行政罰法》追討廠商的不當利得,但法規中並不周全也無法達到嚇阻作用,因此今天特別公告修正準則,將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的不當利益納入裁罰額度考量,增訂「得加計不法利得,不受法定罰鍰上限」的規定,讓準則更周全。

 

這次準則修正今天公告後就即施行,不需要經過立法院修法通過。

Posted on 星期二, 三月 5th, 2013 at 16:53:34 and is filed under 5-2.新聞-空氣污染.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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