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29th, 2013 Posted in 2-1.油煙處理機實績-北部, 3-4.CF型 | No Comments »
小松環保於台北市士林區 饗味鹽酥雞,完成裝設一式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設備,由於店家目前使用之靜電除油設備除味功能不足,因此加裝本公司CF型除味箱,本設備異味去除效率可達70%~90%,能夠有效改善油煙異味問題。
去除油煙,小松為地球過濾出好空氣!在店家裝設了油煙處理設備之後,不但避免了店長因吸入油煙而致癌的危險,也使該店在提供鄰居美食的同時,也維持了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保持了店家與鄰居良好的互動關係。
新潮流!新技術!●小松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機係專門針對餐飲油煙/異味而設計,不僅有專利的保證,並投保千萬產品責任險,油煙異味去除效率也符合環保法規標準,而且無需水電、價格便宜、效率穩定、堅固耐用。●全新開發的濾網式機型,採用高科技的新式濾材,不必加裝額外設備,一台機器能夠同時有效去除油煙與異味。●避免了靜電式/水洗式的缺點,濾網式油煙機省去清潔儀器時間及維修的費用,只要定期更換濾網,輕輕鬆鬆搞定油煙異味,老闆們省時又省力。
★★★老闆們愛注意唷!!
許多老闆們可能都有這樣的經驗,已經安裝了靜電式油煙處理機,但是還是因為油煙異味問題被鄰居抗議。原因在於靜電處理機處理油煙微粒效果不錯,但是對於味道的處理效率非常低,只裝靜電處理機的話還是可以聞到明顯的油煙味,對於健康的維護效果相當差,因為油煙中有許多致癌物質都屬於揮發性有機物,不是靜電處理機所能夠攔截的。因此,常須額外加裝除臭箱或水洗式油煙處理機等設備,也增加了老闆的營業成本。(相關內容可參考「靜電式油煙處理機的原理/優缺點」一文)http://www.sse.tw/qa_frame.php?f_id=3

Tags: ★油煙處理機北部實績
四月 29th, 2013 Posted in 6-3.時事布告欄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禽流感疫情延燒 若人傳人 零售、餐飲業首當其衝
資料來源:鉅亨網
發布日期:2013/4/29
內容:
H7N9禽流感疫情延燒,防疫警戒也跟著提高,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調查,若循SARS、禽流感(H5N1)前例,疫情惡化至4級以上,也就是持續人傳人的話,零售、餐飲業首當其衝,後續才擴大影響消費、生產及出口。
為防止疫情擴大,經濟部將補助活禽攤商轉型。
經濟部表示,全台列管的傳統市集裡,有920家活禽攤商,五都加桃園市活禽攤商數即占總數9成以上。
經濟部將優先媒合活禽攤商轉賣由合格屠宰場宰殺的禽肉,並且給予現金補助。
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調查,但新流感疫情等級若為第1、2級,即少數個案感染,對國內經濟影響微乎其微。
但疫情擴大的話,將影響零售、餐飲、消費、生產及出口。
傳聞農委會防檢局擬採局部獎勵措施,將補助期限前簽訂切結書的攤商,但經濟部傾向全面性補助轉型,以顧及公平,最快1、兩周內將定案。
簽切結書後的攤商,將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
至於輔導轉型補助金額,參考行政院特別預算曾以每攤最高10萬元補助,協助活禽攤商添購冷藏設施,因此研擬補助5萬元到10萬元間。
為確保口罩供應無虞,經濟部已經協調業者擴大產能,由目前每日產量50萬片提高至80萬片,必要時將啟動物流配套措施,透過量販、超市、超商等管道,及時滿足民眾防疫物資需求。
另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使用期限,原訂高燒持續48小時類流感患者,或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等,公費使用期限至4月底,現延長到指揮中心解散為止。
四月 29th, 2013 Posted in 4-1.環保法規-空氣污染防制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環保署加嚴固定污染源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提升空氣品質
發布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發布日期:2013.04.25
內容:
環保署鑑於國外針對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管制日趨嚴格,且國內近年因燃油價格高漲,不少業者改採價格較為便宜之燃煤作為燃料,造成區域環境負荷不斷增加,環保署修正加嚴「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表一所列粒狀污染物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將可抑制小型燃煤鍋爐數量成長,並降低粒狀污染物排放量。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參考國外管制方式,將國內現行粒狀污染物濃度(mg/Nm3)為排氣量(Nm3/min)指數函數之複雜計算公式,簡化單一標準管制,並將粒狀污染物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區分燃燒過程及燃燒以外過程,屬燃燒過程者,新污染源排放管道適用標準為50mg/Nm3;既存污染源及燃燒以外過程適用標準為100mg/Nm3,並調整修正施行日期,同時依行業別空氣污染物排放特性,明定含氧率校正方式規定,以符合實際空氣污染物排放情形。
環保署提醒,本次修正給予修正發布日前已完成建造、建造中、完成工程招標程序或未經招標程序已完成工程發包簽約之既存污染源有1年改善緩衝期,業者於緩衝期間適用現行標準,修正發布日後之新設污染源自修正發布日起適用本標準,業者應有效做好空氣污染防制措施,避免空氣污染物逸散影響鄰近空氣品質。本次修正內容可至環保署網站「最新環保法規」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