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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裝設餐飲油煙異味處理設備‧得意餐廳

四月 26th, 2012 Posted in 2-1.油煙處理機實績-北部 | No Comments »

小松環保於新竹市關新路上的得意餐廳,完成裝設一式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設備,由於美式餐廳屬油煙較重的餐飲類型,該店家已裝設本公司MF型油煙處理機,但MF型處理味道和靜電機效果相當,對於油煙的處理效果好,但味道的處理較效果不足,因此再裝設本公司CF型除味箱,以符合環保法規之要求,本設備異味去除效率可達70%~90%,能夠有效改善油煙異味問題。安裝後
1.
通風良好、有效去除廚房內、外油煙與異味。
2.
油煙處理效果佳,不影響四周的鄰居與環境。

去除油煙,小松為地球過濾出好空氣!在店家裝設了油煙處理設備之後,不但避免了店長因吸入油煙而致癌的危險,也使該店在提供鄰居美食的同時,也維持了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保持了店家與鄰居良好的互動關係。

 

新潮流 !新技術!●小松餐飲業油煙異味處理機係專門針對餐飲油煙/異味而設計,不僅有專利的保證,並投保千萬產品責任險,油煙異味去除效率也符合環保法規標準,而且無需水電、價格便宜、效率穩定、堅固耐用。●全新開發的濾網式機型,採用高科技的新式濾材,不必加裝額外設備,一台機器能夠同時有效去除油煙與異味。●避免了靜電式/水洗式的缺點,濾網式油煙機省去清潔儀器時間及維修的費用,只要定期更換濾網,輕輕鬆鬆搞定油煙異味,老闆們省時又省力。

為輔導餐飲業重視油煙污染避免觸法 環保局辦理法規宣導說明會

四月 26th, 2012 Posted in 4-2.環保法規-餐飲油煙防制 | No Comments »

標題:為輔導餐飲業重視油煙污染避免觸法 環保局辦理法規宣導說明會

資料來源:花蓮縣環保局

發布日期:2012424

內容:

近年來油煙異味成為民眾關切議題,油煙陳情案件有逐年增加趨勢,統計本縣100112月油煙異味污染物公害陳情案件共計108件次。其中,屢遭民眾陳情共計30家次,經異味官能檢測採樣分析遭受處分者3家次,處分金額達205仟元。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特於本(101)0423日於該局4樓會議室辦理餐飲業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本年屢遭陳情業者及需加強輔導業者共計50家業者與會,由大漢技術學院許文昌教授擔任講座,說明餐飲業各項防制技術及相關法規條文,提醒業者遵守法規,避免違法遭裁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9969日發布解釋令,包含免依商業登記法申請登記的攤販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8萬元小規模餐飲業皆會納入油煙污染管制對象,未來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將依污染情節大小,處以新臺幣5,000元至10萬元罰鍰不等。

 

環保局饒副局長瑞玲表示,現代人講求低碳飲食,不但要吃出健康更要吃出品質,最好跟油煙說掰掰。餐飲從事業者很少會去注意這個主題,對於作業過程所產生的油煙總是草草了事處理。其實,這非但流失客戶群,更因而觸及了環保法令相關規範。因此,環保局呼籲餐飲業者油煙防制設備應定期進行保養工作,以維持設備油煙處理效能及增長設備使用年限外,更加速輔導未安裝防制設備業者趕快加入油煙防制的行列。建構低碳觀光城市目標並維護良好空氣品質之願景,讓花蓮成為名符其實的「國際都會,觀光花蓮」。

餐飲業者排放油煙異味,小心被罰

四月 26th, 2012 Posted in 4-2.環保法規-餐飲油煙防制 | No Comments »

標題:餐飲業者排放油煙異味,小心被罰

資料來源:台北市松山區區公所

發布日期:2012416

內容:

        臺北市政府近日作成1件有關餐飲業者排放油煙異味遭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處罰之訴願駁回決定。該決定指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規定,餐飲業從事烹飪,不得有散布油煙或惡臭之行為,否則將予以處罰。所以臺北市政府提醒餐飲業者,從事烹飪應裝置有效防制油煙異味逸散之設備,否則若造成空氣污染,環保局將予以開罰。

        日前本市某餐飲業者遭民眾檢舉有油煙異味散逸之情形,環保局乃派員至餐飲店稽查,發現該餐飲業者從事烹飪,無有效油煙防制設備,致油煙、惡臭散逸污染空氣,環保局乃對該餐飲業者開罰。該餐飲業者不服,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臺北市政府訴願會審議後認為,該餐飲店現場無有效油煙防制設備,且環保局稽查人員以嗅覺進行氣味之判定,並判定該氣味已足以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所以該餐飲業者確有從事烹飪,致惡臭散逸污染空氣之違規情事,故將餐飲業者之訴願案駁回。